根据人事处《关于发放2016年7月份工资函》(编号2016【026】),2016年7月份工资发放表已编制完毕于本月7日送银行发放,各位教职工可查收。
〖需说明事项如下〗
1.2016年7月份工资请在2016年7月在职方案项目中查询;
2.发放人事代理人员2016年6月份工资;
3. 本月对2013以来进入学校工作的军转人员,来校第一年时扣发的30%的校内津贴进行了补发。根据档案材料补充情况,对部分人员的工龄(薪级工资)进行了重新确认。
4.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规范差旅费和公务用车管理以及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自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开展津贴补贴发放等情况自查工作的紧急通知》(鲁高工委通字〔2016〕50号)文件要求,自2016年7月起,不再为教职工发放电话补贴和考勤奖。
5. 根据学校2016年第15号党委会纪要,从2016年1月起按滨州市物业服务补贴标准为我校在职职工发放物业服务补贴,发放方式为每月随工资发放。发放标准:厅级280元、处级220元、科级170元、科员及以下150元;专业技术人员:高级220元、中级170元、初级150元;工人150元。发放范围:学校在编在岗人员、人事代理人员、附属医院编制在学校工作人员(部分待遇由学校发放的人员)根据其所聘岗位、职级由学校按月发放。学校编制在附属医院工作人员(部分或全部待遇由附属医院发放的人员)由各附属医院根据相关政策自行发放。膳食服务中心、幼教服务中心人员由各中心发放。与学校签订协议人员根据协议约定内容执行,协议中未明确该项目的暂时不发放。军转干部按享受工资待遇的职务确定补贴标准。
6. 后勤管理处依据资产管理处房产管理科提供的房产信息,结合新修订的《滨州医学院学府小区物业费收取暂行办法》制定的有关标准: 1.1元/平方米(带电梯)、0.8元/平方米(不带电梯),对学府小区2016年1—7月住宅物业费进行了核算,并在2016年7月份工资中扣除了职工个人承担的物业费(具体事宜请咨询后勤管理处)。
7.根据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山东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中国教育工会山东省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基金会等3部门关于开展2016年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鲁教基金会【2016】7号的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依照6月份工资标准计算自愿参加捐款教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的爱心一日捐捐款,并在2016年7月份工资中代扣。
教职工可登录财务查询系统查询工资明细,。
①工资及津贴补贴变动请咨询人事处劳资科烟台电话:6913055。
②工资发放事宜请咨询财务处计划管理科烟台电话:6913082。
③扣物业补贴事宜请咨询后勤管理处校园管理科 烟台电话6913094 6913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