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 凡报名在附院西区选购住房的职工,均须在指定的时间内预交购房款10万元(含购房保证金5000元)。现将购房款缴纳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款时间:2009年6月24日
二、缴款地点:
滨州校区:行政办公楼109室
烟台校区:图书办公楼1202室
三、交款方式:
(一)滨州校区(职工可将房款分别存入以下附属医院银行帐户)
1.户 名: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
开户行:工行滨州市黄河二路支行
帐 号:1613021209024906379
交款人:*** 款项来源:购房款
(注:职工可到附院南门西临路北工行黄二支行存款)
2.户 名: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
开户行:滨州市农行营业部
帐 号:754001040003390
交款人:*** 款项来源:购房款
(注:职工到黄河三路新华书店东农行营业部存款)
3.户 名: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
开户行:滨州市建行营业部
帐 号:37001838608050005607
交款人:*** 款项来源:购房款
(注:职工可到滨州市建行任何网点存款)
(二)烟台校区(职工将购房款存入学校指定银行帐户)
户 名:滨州医学院烟台校区
开户行:农行烟台莱山支行滨医分理处
帐 号:395101040000019
交款人:*** 款项来源:购房款
(注:职工可到烟台校区内农行营业厅存款)
三、其他事项
1.集资款转作购房款者,请持集资收据到财务处办理交款手续,集资收据同时收回。利息计算截止2009年6月24日,集资利息待交款结束后集中计算支付(支付时间另行通知)。
2.逾期不交购房款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总 务 处
财 务 处
2009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