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财务处工作职责
计划财务处是在学校党政领导下,按照“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全面负责学校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财经法规,根据《会计法》、《预算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政府会计制度》及主管部门颁布的财务制度,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和会计工作秩序。
二、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学校党委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三、认真编制省级部门预算、校内预算和综合财务收支计划,并组织、监督、控制预算的执行,确保预决算一致性。
四、负责事业经费、后勤经费、基本建设经费的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党费以及工会、教育发展基金会等独立核算社会团体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
五、负责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建设,全面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事前评估、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考核等工作。
六、负责加强财务监督,建立健全各类财经业务的内部控制体系,维护学校财经纪律,防范财务风险。
七、统一管理学校各类资金,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经费。加强收费管理,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八、负责教职工薪酬发放工作,做好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宣传国家财税政策,协助职工办理个税相关业务,协助职工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
九、负责学校财务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负责校园卡务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各种财务票据和会计档案等的管理工作。
十二、做好年终决算和财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十三、负责组织本处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和培训,做好部门文化建设。
十四、负责财务预决算、收费标准、绩效目标等财务信息的公开公示工作。
十五、负责部门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保密制度,严禁对外泄露学校财务信息,定期做好财务电子数据备份和财务档案保管。
十六、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